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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师德教育类课程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0年05月15日 14:40浏览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师范生师德养成教育,完善学校师德教育类课程体系,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师德教育类课程申报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师德在师范生培养过程中居于“师德为先”的首先地位,直接关系到师范生人才培养的质量。通过建设一批师德教育类课程,进一步加强师范生师德养成教育教学改革,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等要求细化落实到师范生培养全过程,引导师范生增强职业认同,涵养教育情怀,推动师范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传承中华师道,做到知行合一。


二、申报对象

1.本校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

2.其他承担本科师范生教学工作的教师。


三、课程教学要求

1.课程性质。师德教育类课程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课程、心理健康与道德教育课程、师德体验实践课程等3种类型(参见附件1),均属于教师教育类公选课,每门课程1–2个学分。

2.教学对象。本课程教学对象为本校全日制师范生,课程容量为40人以内。

3.教学方法。扎实推动以师范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变革,积极开展案例教学、情境教学、项目式学习、合作式学习、服务学习等;注重师范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验,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提升自主学习能力;注重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与学的改革,开展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

4.考核方式。加强学生学习的过程性评价,通过对学生平时成绩、师德实践活动表现等内容进行考核评分。

5.教学管理。课程建设期的教学管理工作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授课教师计算教学工作量,并给予相应课酬。


四、申报及立项办法

1.课程申报负责人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师德教育类课程开设申请表》(附件2)。

2.各学院对本学院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将教师申请表(电子版)于2020年5月29日前发送至教师教育学院工作邮箱:cfd@hunnu.edu.cn。

3.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遴选出立项课程。拟立项10门课程,学校给予每门课程不低于5000元的建设经费支持。

4.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建设期间至少开出2个教学班。


五、结项要求

1.加入校级教学组织“师德与专业发展教研室”,积极参加教研室的教学研讨、培训学习、交流考察等活动。

2.形成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课件、讲义等教学文件;留存课堂教学影像、课程教学实践等体现教学成效的数据和资料;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教学研究报告,或公开发表与本课程直接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

3.强化教师教育学院的课程孵化职能,结项后的课程转由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开课。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艳萍,0731–88873136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拟开设师德教育类课程目录

2.湖南师范大学师德教育类课程开设申请表




教师教育学院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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