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是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院学科建设
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源于1938年国立师范学院理化系。1953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组建湖南师范学院生物系,1985年,成立湖南省生物研究所,由湖南省科技厅、湖南师范大学共同领导,实行系所结合的体制,1999年,成立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院经过董爽秋、尹长民、刘筠等前辈名师及几代人近80年的共同努力,在厚重的历史积淀基础上,培养出了以刘筠、夏家辉、印遇龙、刘少军等四位院士为代表的优秀人才近万名,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保持在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和湖南省首位,正在朝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研究型生命科学学院稳步迈进。
学院下设5个系、1个实验中心。拥有发育生物学国家重点学科,生物学湖南省特色优势重点学科,2个学科入选湖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省部共建淡水鱼类发育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动物多肽药物创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国际联合实验室、湖南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11个。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175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62人,副高级职称3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21人,具有海外留学或访学经历的博士84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农业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芙蓉学者”特聘教授、湖南省“百人计划”入选者、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20余人。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科研团队1个,省级创新团队(群体)4个。
学院拥有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硕士和生物与医药硕士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9年3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招生专业
依据《2022年3月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我院2个学科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生物学(学科代码0710)按一级学科招生;
课程与教学论(生物)(学科代码040102)按二级学科招生。
申请步骤
(一) 申请人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9日期间,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
(二)登陆“湖南师大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unnu.edu.cn)”→网站导航→学位工作→同等学力,查看《2022年3月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下载《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亲笔填写一式三份;申请人亲笔签名、张贴照片(与上传“同等学力申硕”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照片同底,两寸免冠近照)。
(三)现场确认
时间:2022年3月30日—3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者,本次申请无效。
程序:
(1)学院初审
在规定时间内到生命科学学院四号楼二楼206室办理资格初审。初审需要查验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初审老师在《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校研究生院复审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学校研究生院105室办理复审。复审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
(3)缴纳培养费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收费,第一阶段申请学位培养费于现场确认时一次性交纳, 费用为2.2万元;第二阶段申请学位评审和答辩费在学员通过全部考试且被批准撰写学位论文后,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费用为1.2万元。
(4)采集电子图像及指纹信息,并签署上交《诚信承诺书》。
(四)查询注册结果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请人网上注册信息和现场确认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审查结果可登陆全国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查询。
培养方式
(一)周末授课。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如答辩未通过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答辩费,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三)第一、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二)如学位申请人未通过第一次答辩,可在半年之内申请第二次答辩(重新交纳论文评审和答辩费),但第一和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不得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再次答辩未能通过,本次申请无效。
(三)申请人在校期间食宿自理。
(四)本简章由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负责解释。如与学校文件冲突,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详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2022年3月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五)学院联系人:黄老师,0731-8887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