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行发【2023】111号),学院根据“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人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人学的,必须书面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请假,并报研究生院批准。请假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人学资格。”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0日。(10天)
研究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731-88873081
邮 箱:hnsdhy@hunnu.edu.cn
拟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
2024级生理学专业 硕士 郭涵
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