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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师范大学比亚迪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6年10月19日 15:06浏览数: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比亚迪奖学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度湖南师范大学比亚迪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根据捐赠方要求,评选对象为我校地理科学学院、工程与设计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9个学院全日制在读的本科生(大二及以上)和硕士研究生(研二及以上)。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1.本科生18人,每人10000元;

2.硕士研究生18人,每人20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比亚迪奖学金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诚实守信,热心公益,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6.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当学年度各单科(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成绩合格;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20%(如未达推荐名额可将排名放宽至前30%);

7.申报比亚迪奖学金学生要求体能测试必须合格,英语成绩必须合格或者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英语专业学生无公共英语成绩要求)。

8.与当年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即同一学生同一年度不可同时获得比亚迪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9.之前年度已经获评的同学不重复参评。

(二)研究生比亚迪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而禁止享有参评资格的情况;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风道德不良记录及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记录;参评学年未有经查证属实的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成绩优异,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

②以前两顺位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③在国际/国家级重大的学术科研、创新实践等竞赛性活动中取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④曾在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完成人;

⑤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经二级培养单位评定位居二级培养单位或年级同类研究生的前10%;

6.与当年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即同一学生同一年度不可同时获得比亚迪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7.之前年度已经获评的同学不重复参评。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0月28日前):学生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比亚迪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11月10日前):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按名额分配确定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研究生院。

3.资格审查: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研究生院对学院(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推荐学院(部)原则上不能补报。

4.学校评审(11月中下旬):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报设奖方审核。

5.学校公示(12月初):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6.奖金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所获奖学金一次性发至学生银行卡。

7.颁奖仪式:每年12月底前,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比亚迪奖学金”颁奖仪式。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6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学生申请表、证明材料、学院一览表以及学院实施细则、经评委会签字的学院评选结果、学院公示佐证材料等盖章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

本科生报送相关材料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桃子湖)104办公室,电子档报送至3079816110@qq.com;研究生报送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104,电子档报送至3092385638@qq.com。

六、其他事项

1.获奖学生将优先推荐参与“比亚迪优秀学子探营专项”活动;

2.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回奖金;

3.未尽事宜请联系招生与就业指导处0731-88873130、研究生院0731-88872116。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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