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热心公益,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具体成绩要求:2018-2019学年度各单科(必修课、限选课)成绩合格,体能测试合格;2018-2019学年度学习成绩(不包含体育、英语成绩)排名须在本年级本专业前20%(如本年级本专业人数少于30人,则排名放宽至本年级本专业前3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本年级本专业前30%。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
申请与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上一学年成绩单及获奖评优等申请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申请,审核确定学院建议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建议名单进行初审,提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评审会,评审确定学校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