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4〕30号),现就开展本科生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综合考虑符合条件在校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并对农林水地矿油核师等学科专业予以适当倾斜。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上级下达名额1008个,学校按照各学院在校大二及以上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人数占比进行分配,采取差额评定办法,每个学院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多推荐2人,各学院共推荐上报1052名学生参加学校评审。
(二)国家助学金
上级下达名额6865 个,其中一等2288名、二等846名、三等3731名。学校按照各学院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人数占比,并结合特别困难学生人数进行名额分配,各学院按分配名额等额上报参评学生人数。
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3.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 诚实守信,热心公益,道德品质优良。
5.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具体成绩要求:2023-2024学年度各单科(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成绩合格,体能测试合格;2023-2024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须在本年级本专业前20%(如本年级本专业人数未超过30人,则排名放宽至本年级本专业前3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本年级本专业前30%。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二)国家助学金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4. 诚实守信,热心公益,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三、评选方法
(一)基本原则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以“学工平台”通过审核数据为准。
2.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较高的学生。
3. 本学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再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中未通过学校评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应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一推荐人选优先申报(并在材料中标注说明),所占名额从下达学院的总名额中分配,学校不单独预留。
4. 国家助学金评定原则上参考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对于上级下发名单中的重点保障学生,结合实际给予享受较高等级助学金(一等或二等)。各学院必须按照各等级分配名额数量进行评定,不得自行调整各等级人数。
5. 服兵役退役士兵学生单独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参评普通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6. 地方公费定向师范生、公费医学生等实行免学费政策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7. 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按上级文件精神,每年可享受生活补助,该补助与国家助学金不能同时享受。
(二)申请与评审程序
1. 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在“学工平台”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
2. 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审核确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同步在”学工平台”进行学生信息录入和审核提交。
上报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学生情况一览表》、《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建议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学院上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须按照学院推荐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作为学校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评定参考依据。上报截止日期:10月27日。
3. 学校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建议名单进行初审,提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评审会,评审确定学校建议名单,在学生工作部网站(星网)进行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各学院按公示名单在“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录入学生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落实评审程序,规范有序组织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上报申报材料,并在湖南省和学校资助信息系统中准确录入学生信息,上报学生建议名单使用“学工平台”导出进行编辑,以确保准确无误。逾期未上报申报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评选名额。
(三)各学院申报材料纸质版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3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nsdzzzx@163.com。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4、《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学生情况一览表》
5、《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6、《湖南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建议名单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1:
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
评定名额 |
推荐名额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地理科学学院 |
45 |
47 |
98 |
37 |
164 |
法学院 |
30 |
32 |
66 |
25 |
110 |
工程与设计学院 |
49 |
51 |
147 |
35 |
152 |
公共管理学院 |
38 |
40 |
77 |
31 |
138 |
化学化工学院 |
50 |
52 |
112 |
42 |
185 |
教育科学学院 |
47 |
49 |
141 |
38 |
167 |
历史文化学院 |
38 |
40 |
121 |
26 |
115 |
旅游学院 |
47 |
49 |
139 |
36 |
15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1 |
53 |
90 |
43 |
189 |
美术学院 |
13 |
15 |
26 |
12 |
51 |
商学院 |
62 |
64 |
129 |
51 |
225 |
生命科学学院 |
42 |
44 |
83 |
41 |
182 |
世承书院 |
25 |
27 |
62 |
19 |
85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45 |
47 |
117 |
37 |
163 |
体育学院 |
109 |
111 |
141 |
100 |
439 |
外国语学院 |
36 |
38 |
99 |
26 |
116 |
文学院 |
54 |
56 |
124 |
49 |
217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43 |
45 |
96 |
34 |
151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23 |
25 |
59 |
18 |
78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51 |
53 |
138 |
41 |
181 |
医学院 |
97 |
99 |
199 |
92 |
406 |
音乐学院 |
13 |
15 |
24 |
13 |
59 |
合计 |
1008 |
1052 |
2288 |
846 |
3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