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提升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培养模式,适应现代社会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发研究生字〔20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1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实行研究生硕博连读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选拔科研拔尖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提升博士生的研究水平。
2.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的主要标准是科研基础、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其着眼点是鼓励科研拔尖的硕士研究生攻读本院的博士生,使他们在适当缩短学习年限的情况下,集中精力从事科学研究。
3.激励博士生做出具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
二、基本原则
1.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2.录取硕博连读学生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获得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且课题经费充足。原则上每位符合招生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只能招收1名硕博连读的学生。
3.拟进行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②在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③具有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的潜力,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④通过硕博连读资格考试;
⑤以全脱产的方式从事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
三、选拔对象
我校2020级在籍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选拔依据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发研究生字〔2010〕9号)。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院级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具体的硕博连读资格考试实施方案,指导各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各招生专业成立由学位点负责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教授5人以上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考核与选拔。
六、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2月27日前,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硕士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报所申请的且接受硕博连读专业的学院审核。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以全脱产的方式从事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
2.学院选拔。12月28日-12月30日组织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由接受硕博连读学位点组织考核,由学位点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外语测试和科研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形式由学位点自定,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进行计分,并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推荐名单。
3.学校审定。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学校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领导小组批准。
七、其它
1.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2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被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从2022年下学期起按国家及学校规定享受相应的奖助学金。
3.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研究生院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