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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程序

发布人:日期:2022年05月13日 21:00浏览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的秋季学期9至10月份开展,春季学期进行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复查。认定工作依据《湖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使用“湖南师范大学学工在线办公平台”网上进行申请和审核。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登录“办公平台”提交申请、填写个人及家庭相关信息,按要求以附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建档立卡扶贫手册、低保证、残疾证、贫困证明、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凭证等相关证书或证明)。

2.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申请及家庭经济情况,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初步提出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议名单和等级。

3.辅导员审核:辅导员根据班级评议小组提出的建议名单和认定等级,综合审察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填写审核意见。

4.学院审核: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对评议小组、辅导员提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办公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的建议名单和认定等级进行复核,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办公平台”完成审核操作,并将认定结果在“办公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建档保存,作为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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