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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长沙妇幼生命科学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人:日期:2022年05月11日 09:36浏览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长沙妇幼生命科学奖学金由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捐资设立,旨在支持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师生科研创新,奖励在学院发展、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品学兼优、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科研突出的优秀学生。

第二条:长沙妇幼生命科学奖学金自2021年起设立,每年捐赠40万元,至2025年止,5年共计200万元。项目设置长沙妇幼生命科学优秀教师奖,奖励原则上每年总额15万元;设置长沙妇幼生命科学优秀学生奖,本科生奖励每年总额15万元,研究生奖励每年总额10万元,必要时可以微调相关额度。

第三条:长沙妇幼生命科学奖学金的资金由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管理。生命科学学院成立长沙妇幼生命科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顾问由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担任,主任由生命科学学院院长、书记担任,副主任由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分管科教工作的副院长、校教育基金会分管领导、学院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及辅导员等组成,决策、批准基金的使用。

第四条:长沙妇幼生命科学奖学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和管理,确保用于激励生命科学学院师生开展学术交流、科研研究、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项目。

第五条:为切实发挥好长沙妇幼生命科学奖学金的鼓励作用,贯彻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六条:长沙妇幼生命科学奖学金评审程序如下:师生申请——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学校教育基金会审定——奖金发放。

第二章  实施办法

第七条:长沙妇幼生命科学优秀教师奖。

(一)奖项标准:设立长沙妇幼生命科学优秀教师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视当年申报情况,各等级奖项评选教师若干名,颁发长沙妇幼生命科学优秀教师奖。

(二)申报条件: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师德规范;二是在学院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和三全育人等工作中贡献突出。

第八条:长沙妇幼生命科学优秀学生奖。

本科生组:

(一)本科生在校期间发表以湖南师范大学为单位的SCI 收录论文,排名第一作者奖励4000元 EI收录论文第一作者奖励2000元;学校认定重要刊物论文第一作者奖励1000元;个人多篇合标论文,取最优奖励一次,根据发表时间顺序评审,先发表先奖励,原则上奖金总额1万元。

(二)本科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二者奖励4000元;取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排名前二者奖励1000元,个人多个合标专利,取最优奖励一次,根据发证时间顺序评审,先获证先奖励,原则上奖金总额1万元。

(三)本科生在本年度“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志愿者服务项目”等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者,金奖奖励5000元/团队;银奖奖励4000元/团队;铜奖奖励3000元/团队;获得省级奖励者,金奖奖励3000元/团队;银奖奖励2000元/团队;铜奖获奖励1000元/团队;同项目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取最优奖励一次,原则上奖金总额3万元。

(四)本科生参加专业学科的学术技能比赛,如“大学生生命科学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等,经评审委员会提议商定,给予一、二、三等奖3000元、2000元、1000元不等奖励,原则上奖金总额2万元。

(五)资助院级专业学科赛事,如 “生态瓶”制作大赛、生物科普大赛等,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奖励1000元、600元、400元,原则上奖金总额1万元。

(六)资助学院团学组织开展科研活动,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年传媒中心、社团管理委员会、“万物含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等组织开展与科研创新相关的活动及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团队,给予经费支持,原则上项目经费总额2万元。

(七)奖励学院本科生在综合文化保送研究生时攻读本院,基地班综合文化保研排名前五者、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专业综合文化保研排名第一者,经学院录取攻读的学生,奖励5000/人,原则上奖金总额3万元。

(八)资助家庭突发状况贫困优秀大学生,在国家助学和社会捐赠资助保障覆盖完成的情况下,贫困优秀大学生家庭突发状况时给予临时资助,原则上资助总额2万元。

(九)本科生组上述奖励等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每年经费额度有节余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学生和指导老师等参加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产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研究生组:

参评研究生应为全日制研究生;已在获资助国家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审中使用过的成果不重复计算在本奖学金申报成果中。

推免直博生每人奖励5000元,报考生物学的综合文化保研生每人奖励3000元,符合学校“高质量生源调剂专项计划”条件的调剂生每人奖励1000元,原则上奖金总额2万元。

评选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博士研究生5人,每人奖励4000元,总奖金2万元。

研究生发表校定I类论文1篇或校定II类论文2篇或校定III类论文3篇,奖励5000元,发表论文的第一单位须为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署名须为第一作者,原则上奖金总额1万元。

研究生获国际或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排名第二,导师排名第一)奖励3000元,个人多个合标专利,取最优奖励一次,原则上奖金总额0.6万元。

研究生在科研、学科、专业、创新创业等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者),奖励2000元,原则上奖金总额0.6万元。

研究生赴境外参加学术活动、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应邀做口头学术报告,奖励1000元,原则上奖金总额0.5万元。

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共评选10人,每人奖励500元,奖金总额0.5万元。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以身作则,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设立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要求设立岗位数量、发放酬劳,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

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重大疾病或严重意外伤害的贫困生,原则上奖金总额1万元。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本实施办法由长沙妇幼生命科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解释。

第十条:本实施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系、中心(科室)


职称/职务


学位


工作年限


联系方式


申请等级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获奖情况


申请理由


申请人在学院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和三全育人等工作中的主要贡献(1000字以内)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长沙妇幼生命科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

经长沙妇幼生命科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同意该教师获评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长沙妇幼优秀教师奖   等奖。


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公章)

长沙妇幼生命科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一

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长沙妇幼优秀教师奖申请表


上一条:生科院举行2021年社会捐赠奖教奖学基金发放仪式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师范大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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